7月1日起,交通运输部修订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简称《危规》)将正式实施,这将对我市56家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念起安全“紧箍咒”,在对运输企业高压严管的同时,新《危规》首次明确了对托运人失责的处罚条款,假如托运人有不到位的地方,可能面临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高额罚款。
随着经济的发展,我市的危险货物运输量也在不断增加,有关数据显示,目前我市的危险品车辆已有845辆,承运着七大类的危险品,年运量达578万吨,其中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腐蚀性物质等占了大多数。安全是危险品运输的头等大事,有市民形容一辆辆危险品车像是公路上流动的“炸弹”。新版《危规》借鉴了日本在危化品运输方面的做法,要求危险品运输企业建立专职安管员制度,并将对专职安管人员实行严格的准入机制。与此同时,新规还将推行安全评价制度,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对从事危险品运输的企业实行安全评价。
这次出台的新规,着重强调了对人的安全主体意识的规范,除了对承运方作出严格的安全规定外,也首次明确了托运人的安全告知责任,如果托运人不向承运人说明所托运的危险化学品的种类、数量、危险特性以及发生危险情况的应急处置措施,或者未按国家有关规定对所托运的危险化学品妥善包装并在外包装上设置相应标志,托运人都将面临着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新规实施后,不仅车辆上路有讲究,连车辆停放也有要求,车辆数为20辆(含)以下的,停车场地面积不能低于车辆正投影面积的1.5倍;数量为20辆以上的,超过部分,每辆车的停车场地面积不低于车辆正投影面积。这意味着,七八个司机五六辆破车而且没有足够场地规模的“游击运输队”将无法生存,危险品运输行业将在安全管理的利剑下面临新一轮洗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