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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旅客运输班线经营权招标投标办法实施细则开始实施
发布时间:2014-10-13  浏览:1272次  字体大小:   文章来源:

  为规范道路旅客运输班线经营权服务质量招标投标活动,公平配置道路旅客运输班线资源,引导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者提高运输安全水平和服务质量,保护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和《道路旅客运输班线经营权招标投标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08年第8号),日前,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制订的《浙江省道路旅客运输班线经营权招标投标办法实施细则(试行)》将于即日起开始实施。
  本细则适用于浙江省行政区域内进行道路旅客运输班线(含定线旅游客运班线)经营权服务质量招标投标的活动。客运班线经营权服务质量招标投标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客运班线经营权应当采取服务质量招标方式授予经营者;投标人仅有1个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作出是否许可的决定。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全省客运班线经营权服务质量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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