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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绍兴市委 绍兴市人民政府 关于全面推进“文化绍兴”建设的实施意见 (2018—2020年)
发布时间:2018-2-5  浏览:1069次  字体大小:   文章来源: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市第八次党代会精神,切实提升全市文化软实力,推动“文化绍兴”建设向更高水平迈进,根据《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文化浙江建设的意见》(浙委发201748)精神,特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坚定文化自信,增强文化自觉,强化文化担当,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思想道德建设,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推动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激发文化创新创造活力,为加快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提供价值引领、文化凝聚和精神支撑。

(二)主要目标

通过实施九大行动,培育一批文化新品牌、打造一批文化新标识,搭建一批文化大平台、做强一批文化大企业,着力提升绍兴文化的引领力、传播力、服务力和竞争力,使绍兴文化改革发展各项主要指标走在全省前列,把绍兴建设成为公民素质优良、社会文明进步、文化事业繁荣、文化产业发达、文化名家荟萃、文化氛围浓郁、文化印记鲜明的文化发展先进区、示范区,成为全国具有重要影响力的文化高地、文明高地。

二、重点任务

(一)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行动

1强化理论武装。以领导干部为重点,以理论学习中心组为龙头,贯彻落实中心组学习意见,深化开放式学习体系建设,分专题组织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深入学习马克思主义科学理论,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更好地运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工委、市委党校)
    2加强研究阐释。加强党校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建设,加快高校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实现在绍本科高校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全覆盖,在绍高职院校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有突破。抓好报刊、电视、网络等理论宣传阵地建设,开设理论专栏,推出理论研究文章和通俗理论读物,推动马克思主义科学理论的大众化。(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党校、市委教育工委)

3推动宣传普及。发挥各级理论宣传平台和各级各类宣讲员作用,组织开展马克思主义理论“八进”宣讲活动,通过讲堂、课堂、论坛、讲座、媒体、刊物等多种渠道和方式,做好马克思主义科学理论的宣传普及工作。建立县级社科普及基地,扩大各类社科普及活动的影响。举办以传承普及传统文化为主题的社科人文讲堂,推出系列社科普及栏目,拓展普及的渠道和载体。(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社联)

4推进应用研究。健全党政部门和社科专家的信息共享和互动交流机制,推动研究成果运用于各项决策和工作实践之中。根据现代化绍兴建设实际,每年组织10项重大应用对策类课题研究。每年培育12社科研究基地,增强对策课题研究的实用性。加快推进绍兴特色智库建设,到2020年建成10重点特色智库。(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社联)

(二)新闻舆论融合创新行动

1建立现代传播体系。坚持以先进技术为支撑、内容建设为根本、机制创新为动力、重点项目为抓手,推进媒体深度融合发展,着力打造一批具有较强传播力、公信力、影响力的区域性新型传媒集团。适应移动化、分众化的传播趋势,深入实施“移动优先”战略,积极打造1+X”的核心新媒体平台,全力构建以“两微一端”为龙头、传统媒体为骨干、自媒体为有益补充的现代舆论传播体系(牵头部门:市委宣传部、绍兴日报社、绍兴广电总台)

2提升综合传播能力。遵循新闻传播规律,提高主流媒体议题设置能力和内容创新能力,综合运用微博、微信、移动新闻客户端等传播方式,拓展主流舆论传播空间,有效引导社会热点。利用移动互联、大数据、云计算、虚拟现实等先进技术,加大融媒体产品制作生产力度,推进新闻传播平台与社交平台对接,打通新兴媒体与传统媒体两个用户群。(牵头部门:绍兴日报社、绍兴广电总台)

3引导净化网络空间。健全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牢掌握网上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指导全市网络媒体加强内容建设,积极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形势政策及发展成就网上宣传,使党的声音成为网络空间最强音。积极打造网上文化活动品牌,推出一批导向正面、网民乐见的新媒体产品。深入推进“中国好网民”工程,统筹开展网上文化家园和网络文明创建。充分发挥网评员在评论引导和内容传播中的作用,加强议题设置和实战演练,提高网民依法上网、文明上网的自觉性。(牵头部门:市委宣传部、市网信办)

4创新管理体制机制。建立适应媒体融合发展的人才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媒体工作者的积极性。推进新闻创新创优,强化品牌栏目节目建设,培育传媒人才及领军人物。探索建立第三方评估机制,建立媒体传播效果评价体系。坚持采编和经营两分开、两加强,落实“全方位”阵地管理,实施“全流程”导向管理,确保舆论导向正确。(牵头部门:市委宣传部、绍兴日报社、绍兴广电总台)

(三)对外文化交流拓展行动

1组织重大主题外宣。加强与中央、省级主流媒体的联系合作,全年紧扣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分阶段推出重点报道。整合资源,健全机制,做好重大主题的新闻发布活动。组织好兰亭书法节、公祭大禹陵和黄酒节等涉外文化经贸活动的对外宣传,找准外宣切入点,精心设置议题,策划推出一系列有分量、有影响的对外报道。(牵头部门:市委宣传部)

2加强对外文化交流。围绕“一带一路”建设,推动绍兴优秀文化走出去,打造对外文化交流品牌。提升“大师对话”对外人文交流活动,举办“名城对话”系列活动,实施越地中国文化典籍海外交流计划,拓展越剧文化、阳明文化对外交流途径,建设兰亭书法学院海外课堂,进一步深化与世界各国的文化交流与合作,以人文交流助推绍兴城市国际化。(牵头部门:市委宣传部、市文广局、绍兴文理学院、市文旅集团)

3提升文化传播影响。加强与国内外主流媒体、海外华文媒体、海外浙商媒体的外宣战略合作,建好用好绍兴市对外传播交流中心这一平台,实施绍兴好故事对外传播计划,策划主题活动,多平台、多渠道开展对外传播,推出一大批重点报道,全方位展示绍兴发展成就、历史文化和丰富资源,唱响绍兴好声音,塑造绍兴良好形象。(牵头部门:市委宣传部、市外侨办、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

(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引领行动

1强化核心价值引领。坚持核心价值体系,开展多形式、多层次的宣传活动,加强教育引导、文化熏陶、实践养成、制度保障,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到富强绍兴、法治绍兴、文化绍兴、平安绍兴、美丽绍兴、清廉绍兴的全领域,融入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全过程。构建以社会主义核心观为引领的大中小幼一体化德育体系。大力弘扬诚信文化,完善社会征信体系建设,建立绍兴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牵头部门:市委宣传部)

2加强思想道德教育。深入开展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道德观教育,提高人民思想觉悟和道德水准,提升社会文明程度。发挥各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作用,突出网上网下联动,组织丰富多彩、特色鲜明的主题教育活动。开展近现代史、党史、国情市情乡情、改革开放成就和形势政策教育。利用重大历史事件纪念日、传统节庆等,组织形式多样的纪念庆典活动,增强人们对国家、民族和家乡的认同感归属感。(牵头部门: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

3精心培育好人文化。健全完善道德模范、身边好人和“最美人物”等好人文化培育机制。加强先进典型学习宣传和选树,组织开展“晒比读讲演”等活动,开设专题专栏,组织巡讲巡演,建设一批“好人工作室”、好人长廊、好人主题公园、好人广场、好人展馆,用身边好人汇聚社会善行。完善身边好人激励机制,建立好人基金,落实好人帮扶。(牵头部门: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

(五)公民文明素质提升行动

1强化公民道德建设。制定实施《绍兴市公民道德建设五年行动计划》,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宣传贯彻《绍兴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深化“做文明有礼绍兴人”主题实践活动,开展文明出行、文明居住、文明旅游、文明如厕等系列文明活动。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提炼“志愿绍兴”服务品牌,打造综合性志愿服务平台,建立健全志愿服务需求对接制度,推进志愿服务项目化运作。(牵头部门:市文明办)

2推进全域化文明创建。深化文明创建长效工作机制,推动工作标准化、项目化和制度化。全市域推进城区、镇、村文明创建,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全域创建新格局。完善文明创建动态管理办法,强化分类推进,提升全市域文明城市创建品质。深入推进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校园、文明社区、文明家庭、文明“窗口”等基层文明创建活动,树立一批基层文明创建示范样板。(牵头部门:市文明办)

3有效提升乡风文明。构建乡风文明促进机制,结合打造“枫桥经验”升级版,深入实施全市乡风文明提升七大行动,推进移风易俗,倡导良好家风、淳朴民风。发挥传统节日中蕴含的优秀传统文化和教育资源优势,深入传承地域特色文化,大力弘扬文明新风。加强区域性道德品牌建设,挖掘提炼向善向美的地域道德文化基因,积极培树“信义文化”“乡贤文化”“孝道文化”等道德品牌。(牵头部门:市文明办)

(六)文艺精品创作繁荣行动

1推动精品影视生产。围绕改革开40周年、新中国成立70周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党100周年等重要节点,加强重点题材影视创作,讲好绍兴故事。引进一批重大历史题材和现实题材影视作品来我市选址拍摄,植入绍兴元素。挖掘绍兴特色文化资源,打造国内具有较强影响力的“中国风”动漫影视原创基地。(牵头部门:市委宣传部、市文广局)

2打造舞台艺术精品。建立有效的舞台艺术创作机制,加强绍兴戏曲的研究创作力量,抓好绍剧、越剧、新昌调腔、莲花落等重点剧目的创排、复排,争创国家级戏曲传承发展示范区。加大对越剧院团、越剧艺校、艺术研究院的扶持力度,推进绍兴越剧艺术发展有限公司市场化改革,提升越剧春晚、大展演、戏迷大会等活动的影响力。(牵头部门:市委宣传部、市文广局、市文联)

3强化文学精品创作。强化文学精品创作的组织化程度,探索推行“签约艺术家”、重大项目招标等制度,加强小说、诗歌、报告文学、影视剧本的原创和出版。组织“野草笔会”、批评家峰会、著名作家“驻城”计划等活动,发挥好品牌效应,争取鲁迅文学奖颁奖地落户绍兴。(牵头部门:市委宣传部、市文联)

4深化拓展创演领域。健全完善文艺评价激励和扶持机制,围绕绍兴题材和文脉,统筹规划“书法、美术、摄影”与“音舞、曲艺”二年一轮的展览展演大赛,推进“人文绍兴”系列创作巡展活动。推动网络文学、网络音乐、网络剧、微电影、网络演出、网络动漫等新兴文艺类型繁荣有序发展。用好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载体,促进优秀作品多渠道传输、多平台展示、多终端推送。建设一批网上文化家园,打造网络文学高地。(牵头部门:市委宣传部、市文广局、市文联)

(七)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行动

1研究挖掘优秀传统文化。系统梳理绍兴文化的历史渊源、发展脉络、时代影响,阐明绍兴文化的独特创造、价值理念,赋予新的时代精神和现代表达方式。深入推进会稽山文化、古越文化、大禹文化、书法文化、唐诗文化、戏曲文化、黄酒文化等具有区域特色和时代特征的绍兴文化遗产的研究阐释、当代利用。重点擦亮“戏曲、国学、书法、文学、遗产、名人”等六块传统文化金字招牌,打造文化传承创新绍兴样板。全球推广“赏山水、写书法、品黄酒、听越剧、秀时尚”的东方水城生活文化。(牵头部门:市委宣传部、市文广局、市文联、市文旅集团)

2保护利用历史文化遗产。制定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创新发展计划,利用大运河世界遗产品牌,适时启动水城文化景观申遗。出台古城保护利用条例,明确古城功能定位。加强各级文保单位(点)、历史建筑等遗产资源本体及其环境风貌的保护利用。编制古镇、古村落保护名录和综合保护规划。用好革命类历史类纪念设施、遗址和各类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等红色资源,发扬红色传统、传承红色基因。(牵头部门:市委宣传部、市文广局)

3创新利用特有文化资源。实施历史文化名人战略,加强顶层设计,制定绍兴籍名人回归计划,打造名人文化IP创新利用文化旅游资源,打造中国研学旅游城市第一阵营。传承创新阳明文化,保护开发阳明遗址遗存,打造国学高地。(牵头部门:市委宣传部、市旅委)

(八)公共文化服务优化行动

1加快文化设施建设。实施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工程,积极拓展文化阵地,大力建设城市文化公园、农村文化礼堂、社区文化家园、企业文化俱乐部等公共文化设施。推动绍兴市美术馆、绍兴市博物馆(新馆)建设,恢复重建古越藏书楼,提升全市文物保护陈展环境;规划建设绍兴市非遗馆,打造融学习、体验、休闲为一体的活态非遗传承基地;新建绍兴艺术学校,打造绍兴传统特色文化人才培育基地;改造绍剧艺术中心,打造传播、弘扬绍兴地方传统戏曲艺术的重要窗口和基地。(牵头部门:市委宣传部、市文广局)

2深化文化惠民行动。健全完善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立群众满意度评价反馈机制,依托市公共文化云服务平台和公益性文化活动发布平台建设,推进文化活动供需对接和信息实时发布,实施文化活动“菜单式”共享服务。深化文化惠民产品供给侧改革,深入开展“文艺进万家”“文艺门诊”“文艺辅导”“文化下乡”等文化惠民活动,建立一批特色品牌,满足新时代群众文化需求。办好我们的“村晚”“大学生电影节”“周末广场电影”“周末剧场”等活动,推进落实戏曲进校园工程。(牵头部门:市委宣传部、市财政局、市文广局、市文联)

3引导提升文化消费。通过政府购买、消费补助等途径,培育美食、文宿、夜市、演艺等新的文化消费增长点。建立健全社会资本参与机制,加强文化消费场所建设,多渠道、多形式推动文化消费综合体和文化消费配套设施建设。健全文化要素市场,完善文化市场评估体系,引导和支持文化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发展消费新业态和新模式,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加的文化需求。(牵头部门:市委宣传部、市商务局、市文广局)

(九)文创大走廊建设推进行动

1构建产业集聚大平台。积极融入浙江省“之江文化产业带”和“大运河文化带”建设,全力打造横跨区域、服务全域,集文化、旅游、养生、休闲等多业态的文创大走廊。按照错位发展原则,推动各区、县(市)根据文创大走廊建设规划,结合自身资源禀赋、区位优势和发展基础,全力推进文化产业园区、文化小镇、创意街区建设,打造一批布局合理、特色鲜明、设施齐全、服务完善的重点文化产业集聚平台。(牵头部门:市委宣传部、市文广局)

2引进实施产业大项目。深化项目招商,加强与大型国企和特色民企的合作对接,充分利用文博会、交易会和重大文化经贸活动等组织开展宣传推介,重点引进一批创意设计、影视演艺、健康养生、文化旅游等重大文创发展项目。完善文化产业项目管理长效机制,确保一批成熟度高、成长性好、具有先导性的重点产业项目落地。(牵头部门: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文旅集团)

3培育文化新兴业态。将“文化+理念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各行业各领域,推动全行业文创化,实现绍兴从“制造优势”向“设计优势”提升。以业态创新、产品创新和内容创新为重点,加快发展网络影视、动漫游戏、数字教育等数字内容产业。鼓励支持内容生产装备、体验装备、文化消费服务装备、文物保护装备等新兴产业发展,加快培育一批高端文化设备制造基地。(牵头部门:市委宣传部、市经信委、市文广局)

4壮大文化市场主体。按照塑强、扶优、培幼的原则,分层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实施重点文化企业塑强工程,推动“凤凰计划”文化孵化,发挥国有文化企业的示范引领作用,加快培育一批主业突出、核心竞争力强、市场占有率高的综合性文化企业集团。实施成长型文化企业扶优工程,在政策、资金、人才、社会保障等方面为成长型企业提供支持和帮助,助推其挂牌上市。实施小微企业培幼工程,降低社会资本准入门槛,支持“专、精、特、新”中小微文化企业发展。(牵头部门:市委宣传部、市经信委、市文广局、市文旅集团)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把文化工作摆在全局工作重要位置,把文化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与经济工作一同研究部署、一同组织实施、一同督促检查。要深入研究新情况新特点,掌握文化改革发展主动权。

(二)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宣传部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文化改革发展工作体制和工作格局。健全完善市和区、县(市)两级文化绍兴建设领导小组,明确相关职责,保障相应力量。完善对区、县(市)文化发展成效和市直部门(单位)文化发展措施的考核机制,定期通报考核结果,强化考核结果应用。

(三)深化改革创新。强化创新意识、开放意识,以供给侧改革”“最多跑一次理念加快完善文化管理体制和文化生产经营机制,进一步增强文化单位发展活力。健全管人管事管资产管导向相统一的国有文化资产管理体制,加快国有文化企业公司制股份制改造。不断提高文化支出占财政支出比重,将文化重点工作列入年度预算进行重点支持,保持基本公共文化服务财政支出与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水平相适应。健全完善文艺评价激励机制和扶持机制,探索建立市场化、多元化投入机制,创新财政扶持方式和金融支持途径,设立文化产业基金,搭建文化投融资平台,引导鼓励各类社会资本进入文化领域。

(四)完善政策保障。贯彻落实中央、省支持文化发展的各项政策。同时结合绍兴实际,制定完善操作性、针对性强的具体政策举措,对重点扶持内容可单独出台政策意见,形成完善的文化发展政策体系,做到精准发力、重点突出,提升政策的引导效应。

(五)加快人才培育。打造人才培育平台,培养文化领军人物,实施名家培育工程、文化产业经营管理人才培养计划和党政干部文化素养、文化经营理念培训计划。开展理论、新闻、文艺、文化产业“四个一批”人才培养。配好配齐乡镇宣传委员,培养文化村官,加强文化志愿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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